2024年已落幕 基金B杠杆
时间的指针指向2025年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
广东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不得在校园内设置商超
分行业来看,红利指数4月22日的调整主要受煤炭股大跌的拖累。以中证红利指数成分股统计,14只煤炭股平均下跌近5%,远超其余板块成分股均值。其中,多只大市值高权重的煤炭股4月22日遭重挫,潞安环能大跌近8.2%,山西焦煤、淮北矿业、陕西煤业、兖矿能源、中国神华也跌幅较大。不过,虽然煤炭板块4月22日走低,但其年涨幅仍位居市场前列,仅次于家电、银行板块。
红利ETF表现分化,这些方向跌幅靠后
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有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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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
一些教育新政陆续落地施行
关乎每个家庭和每位师生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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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施行!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根据法案相关规定,学前儿童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学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学位法》1月1日起施行
学位管理将迎来新变化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下文简称《学位法》),《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
《学位法》共7章45条,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有针对性地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
2025年起
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教育部此前发文对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其中提出,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不得在校园内设置商超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为《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校园商超原则上自办自管。确有需要对外承包的学校,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承租价格经营范围,且应以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择承包单位,承包期最长不超过5年。
关于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销售种类,需经学校领导班子和家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
《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印发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文简称《设置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设置标准》增加了以下规定:
● 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
● 明确了设立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要求,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要求。
● 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同的租赁期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场所要求。
● 删除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增加了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的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规范特殊教育幼儿园(部)建设
广东六部门发布指南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广东省特殊教育幼儿园(部)建设指南》(下称《指南》)。《指南》明确了特殊教育幼儿园的适用范围和办园规模、布局与选址、园舍建设、教育资源配备、卫生保健等五个方面,指导并规范广东省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建设,鼓励各地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和完善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指南》指出,特殊教育幼儿园规模应满足当地学龄前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一般以3至12个班为宜。新建特殊教育幼儿园、改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一般不少于3个班。人员配备方面,特殊教育幼儿园(部)应配备园长、教师、康复治疗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心理专业人员等,以满足残疾儿童的学习、教育、卫生保健和康复需求。教职员工和幼儿的人数比例要考虑幼儿的残疾类别与程度,不应低于1:3.5。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教育传媒 基金B杠杆